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人民防空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工作,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牵头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城市供水、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推进全县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独立核算)、全南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5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7人,事业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3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6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9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6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6.03万元,主要原因为无上年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200.5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万元;其他收入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6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6.03万元,主要原因为无上年结转(结余)。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11.0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1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5.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11.0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2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5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非税执收成本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1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5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8.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3.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5.5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1.22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行费做非税返还项目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单位:如台、个、辆等)。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XX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5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305.56万元,其中:本级单位项目7个,项目预算金额753万元;下属全南县住保中心项目8个,项目预算金额552.56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人防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2023年度人防法规政策、中学生人防教材征订;5.12与9.18人防宣传费用。
⑵立项依据:赣市人防办字(2021)28号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涉及人民防空宣传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人防宣传教育1.5万;法规宣传支出8.5万。
(7)绩效目标:宣传人防知识,让广大师生,人民群众了解人民防空的重要性,加强全社会对人防工作的重视。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3.0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43.07万元,比上年减2.81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结合实际更新,不要删除此部分)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