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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4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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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切实抓好bet36体育在线:2024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切实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bet36体育在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2024年,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7.41万亩、粮食总产量6.77万吨,其中:早稻4.09万亩、产量1.47万吨,中稻3.56万亩、产量1.73万吨,晚稻4.35万亩、产量2.13万吨,红薯、玉米、大豆等旱粮5.41万亩、产量1.44万吨(其中大豆0.8万亩、产量0.14万吨)。

三、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播种面积。全面开展任务与耕地匹配度调查,根据自然资源部门“三调”村组耕地面积、水田、旱地以及种植基础、光热条件等实情,科学合理分配早中晚稻、旱粮等粮食作物面积任务,确保落得下、种得上、相匹配,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2、全力提升单产水平。大力开展高产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稳面积、增单产”要求,集成推广稻油轮作高效栽培、水稻“三控”、“早籼晚粳”、抗倒绿色节本增效等技术,配套融合良田、良种、良法、良机和良制,在关键农时节点组织县、乡农技人员深入乡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全力提高粮食作物单产。

3、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压实耕地保护属地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用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开展耕地耕种情况排查,强化动态监测,大力开展抛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抛荒。

4、着力引进培育大户。积极培育种粮大户等新型种粮主体,鼓励支持从广东等省内外引进种粮主体,召开种粮大户座谈会,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外引内培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种粮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5、切实保障农资需求。做好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重要农资调剂调配、市场供需、价格监测、商业化储备等工作,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保障供应。同时,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春季执法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6、把住关键时间节点。周密谋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早中晚稻和旱粮的种植区域划定和茬口衔接,把握农时季节,压茬推进早中晚稻播种育秧和大田移栽,加强田间管理管理,确保丰产丰收。

7、大力推广优质良种。深入实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开展粮食作物新品种引进、示范和试验,推进品种更新换代,确保全县良种覆盖率98%以上。立足全年粮油生产全局,合理安排种植茬口,早稻重点推广种植生育期100-110天以内、晚稻生育期110-120天以内的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

8、推行全程机械化生产。大力实施水稻机插、烘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持续推动“两个中心”市场化规范运营,全面推行机育秧、机插(抛)、机防、机收、机烘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力争全县水稻机械化种植率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9%以上。

9、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试点,力争将试点范围覆盖主要交通干线辐射的乡村,逐步扩大到所有乡(镇)。持续优化“一引领、两委托、三助力”为主的“大托管”模式,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10、科学防灾减灾抗灾。大力推进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行动,引导农民主动防灾减灾避灾。加强农业灾害监测预警,强化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服务,科学应对洪涝、干旱、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1、优化流通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优化粮食收购服务,切实发挥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效益,鼓励社会收购主体上门收粮服务,方便农民就近就地顺畅售粮。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压级压价”、乱扣水杂等违法行为。

12、着力打造优质品牌。拓展“粮头食尾”产业链条,推动粮食产业链生产端、加工端、销售端、流通端、供应端协同发展。以创建部省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县级先行标杆”为契机,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创建一批绿色、富硒、有机等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支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认证,做大华夏硒粮等优质稻米品牌。

三、扶持政策

为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种粮收益,支持鼓励农村村集体组织和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级财政给予奖励扶持。

1.鼓励种植“双季稻”,对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下的,每亩补助160元(其中早稻60元,晚稻100元);对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50元(其中早稻120元,晚稻130元);对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其中早稻140元,晚稻160元);对种植双季稻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其中早稻180元,晚稻220元)。

2.对种植中稻5亩以上的,每亩地补助60元;对种植中稻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对种植中稻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50元;对种植中稻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3.对早、中、晚稻开展集中育秧2亩以上的主体给予500元/亩的集中育秧补助。对种植主体依托本县工厂化育秧中心开展早、中、晚育秧的,按照大田、秧田比80:1的比例折算秧田奖补面积,每亩秧田补助600元。

4.对农户发展粮食生产购置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机耕、机插、机防、机收、机烘等农业机械设备的,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县财政再增加补助20%。

5.对新开垦集中连片抛荒耕地10亩以上且种植了水稻的,给予150元/亩的开荒补助(需要提供开垦前田块的原貌相片等佐证材料)。

四、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粮食生产流通的浓厚氛围。

2、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为有效夯实粮食统计基础,依法依规开展粮食统计调查,严把粮食数据质量关。各乡(镇)要加强和统计部门沟通对接,客观如实反映本辖区的粮食作物生产情况。要逐户登记造册,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3、严格加强督查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列入乡(镇)年终绩效考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内容,提高粮食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比重,加大粮食生产考核力度。县纪委县监委、县“两办”督察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建粮食生产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粮食生产进行全过程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乡(镇),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县监委进行通报、约谈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