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及检测试剂检查工作。
本次重点检查经营使用单位的新冠病毒疫苗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来源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使用等记录是否真实、可追溯,运输、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能正常运转等。同时,加强与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动态信息。
截至目前,共检查辖区内1家疾控机构、8个接种点开展检查32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4余人次。通过检查发现,全县经营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购进渠道合法、产品合格、贮存设施设备完善、符合规定并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