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张世停在全南县龙祥路运输泥土未按规定做好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导致路面遗撒,污染道路。
2.处罚决定书文号:全城管行罚决字〔2024〕13号
3.相对单位:张世停
4.案由:张世停在全南县龙祥路运输泥土未按规定做好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导致路面遗撒,污染道路。
5.违法行为:2024年10月20日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谭世停的工程运输车辆(赣BP3096)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在全南县龙祥路存在未按规定做好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导致路面遗撒,污染道路的行为。
6.处罚依据:谭世停的工程运输车辆(赣BP3096)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在全南县龙祥路涉嫌未按规定做好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导致路面遗撒,污染道路的行为违反了《赣州市城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承运垃圾、砂石、灰浆、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等散装、流体物品,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之规定;依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未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造成泄露、遗撒的,责令清理,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处罚。
7.处罚决定部门: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11月4日
9.处罚内容:对谭世停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