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bet36体育在线:粮食收购服务政策,鼓励和支持多元社会主体提供上门收粮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农民售粮路线较长、售粮不方便的问题。根据赣州市财政局《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下达2023年粮食风险基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3〕109号)和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工作提示函》(2024年1月26日)文件精神,结合bet36体育在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科学透明的资金管理机制,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对补贴对象、项目、数量、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二)坚持先收购后补贴的原则。粮食社会收购主体先实施收购,由售粮户、售粮属地村干部、属地乡(镇)三方对收购信息核准后,汇总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审定后据实拨付补贴。
(三)坚持不重复补贴的原则。原则上谁收购运输谁享受补贴,补贴范围为田间地头到本县区域内烘干厂之间,对二次周转等行为不予重复补贴。
(四)坚持“先报先审、补完为止”的原则。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项目2024年计划安排资金98万元,遵循“先报先审、补完为止”的原则实施。
二、补贴对象
本县区域内的大米加工企业、粮食经纪人、粮食烘干收储企业等多元社会收购主体,与本县区域内粮食种植户签订收购协议,并按不低于年度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标准上门收购本县区域内粮食种植户2024年生产的粮食(稻谷)。
三、资金来源
上级将2023年粮食风险基金预算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至县财政专户,其中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补贴粮食收购运输费用。
四、补贴标准
对到本县各乡(镇)上门收购粮食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补贴数量统一按干稻谷核算,若收购湿稻谷,则按100斤湿稻谷折75斤干稻谷计算。其中本乡(镇)之间发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按15元/吨标准予以补贴,如:例1,陂头烘干厂在陂头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上门粮食收购运输,则按15元/吨标准予以补贴;例2,陂头烘干厂在龙下乡辖区范围内开展粮食收购运输,则按30元/吨标准予以补贴;例3,某粮食经纪人在大吉山镇辖区范围内开展粮食收购运输到大吉山镇辖区外的按30元/吨标准予以补贴。到各乡(镇)上门收购补贴标准如下:
(一)到龙下乡、社迳乡、大吉山镇上门收购的,给予实际粮食收购主体一次性粮食(干稻谷)收购运输费用补贴30元/吨(本乡镇之间运输补贴15元/吨);
(二)到南还镇、中寨乡、龙源坝镇、陂头镇上门收购的,给予实际粮食收购主体一次性粮食(干稻谷)收购运输
费用补贴20元/吨(本乡镇之间运输补贴15元/吨);
(三)到金龙镇、城厢镇上门收购的,给与粮食实际收购主体一次性粮食(干稻谷)收购运输费用补贴15元/吨。
五、实施程序
(一)建立生产台账。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本地粮食种植户实际种植面积和预估产量调查工作,并建立台账。
(二)做好收购备案。有上门收购意愿的社会粮食收购主体,在2024年6月底前,到所辖乡(镇)自主填写粮食收购主体备案表(参考格式见附件1或附件2),由乡(镇)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未按时进行备案的收购主体,不享受收购运输费用补贴政策。
(三)公布备案名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将本县区域内社会收购主体备案情况向各乡(镇)及社会公布。
(四)收购主体申报补贴。社会收购主体在本县区域内收购粮食时,向收购粮食所在乡镇自主据实填写收购运输费用补贴申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3),并附上收购协议、花名册、过磅单等资料,经售粮户、售粮属地村干部、属地乡(镇)审核签字,确认收购数量,确保收售双方主体及实际数量的真实性。
(五)乡镇汇总申报名单。收购所在乡(镇)应分早稻和中晚稻填报收购运输费用补贴汇总表(参考格式见附件4),经审核盖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早稻)、2024年12月30日前(中晚稻)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六)据实拨付补贴。县级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将粮食收购运输费用申报名单按程序审核、公布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直接拨付给实际收购主体。
六、其他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摸排本县粮食收购资源,将大米加工企业、粮食经纪人等社会收购主体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本县粮食收购主体名录;各乡(镇)要组织做好本乡(镇)辖区粮食种植户实际种植面积和预估产量调查工作,对上门粮食收购的数量进行认真核准,及时将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正确使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拨付,
(二)做好政策宣传。在2024年新粮上市前,通过县级融媒体、微信工作群等各种渠道,将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政策宣传到位,大力营造粮食收购浓厚氛围。政策咨询人:县农业农村局,丁强,2609109,18720972619。
(三)强化监督检查。在申报粮食运输费用补贴资金过程中,对粮食收购主体弄虚作假,贪占、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移交线索至相关部门。各级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确保补贴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监管,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附件:1.全南县粮食收购主体备案表(企业填写)
2.全南县粮食收购主体备案表(粮食经纪人填写)
3.全南县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申报审核表
4.全南县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