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和“据实补助”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任务的实施者
补贴范围:养殖环节经过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补贴标准:80元/头
申请程序:根据“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审核流程确认无害化处理对象和数量,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进行现场核实勘验,审核无误后将相关数据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
申请材料:病死猪耳标序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情况统计表、具有畜禽无害化处理资质的企业提供的无害化处理收集单、调运统计表。
咨询电话:0797-2608007
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股
办理时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监督渠道: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