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单产提升项目
(一)支持对象:从事水稻种植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兼顾水稻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按照采取水稻关键单产提升技术的实际投入测算,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单个项目主体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含)的,要提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水稻测产工作,测产主体数量不得低于实施主体总数的20%。实施区域水稻单产量比上一年度县域水稻单产平均水平提升1%以上,否则不予奖补。项目主体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补助。
(三)项目要求:原则上,实施单产提升项目区域要集中连片。在一个连片区域内,集中推广一种单产提升模式可以选用一种或同时选用多种单产提升关键技术;一个连片区域内可以由一个或多个项目主体实施,由多个项目主体实施的,每个项目主体应当运用相同的单产提升关键技术。
二、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一)支持对象:聚焦地方优势特色产业(bet36体育在线:暂选定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为有机蔬菜、肉鸽),重点集中支持该产业的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省级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等,提升规范运营水平和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主体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项目要求:申请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修建道路、围墻、办公楼等与农业生产无关的设施,不得支付日常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和土地流转费等。
三、办理时限:2024年
四、受理、咨询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联系电话:0797-260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