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权转让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承办单位:全南县水利局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七条。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全南县水利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即可受理。
申报材料:1、取水权转让申请报告;
2、转让方获得取水权的有关证明材料;(取水许可证原件、法人
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取水权转让的协议(合同).
办理程序:1、受理;2、评估;3、审批;4、办结。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3天
收费标准:免费
咨询电话:2630108
投诉渠道:
电话:12345或0797-2632726
窗口:一楼导办台“办不成事”反映专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