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钟建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
钟建全
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全南交罚[2024]01023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8月14日,县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办在金龙镇路段开展执法检查中,当事人钟建全驾驶赣B6283B车辆搭载2名乘客由龙南市高铁站上车乘坐该车辆往全南县城目的地。2名乘客与当事人钟建全在出发之前协定好了乘坐该车送至目的地全南县城后各支付30元、50元乘车费。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年版)》第四章序号90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方式:缴纳罚款伍仟元整。期限:2024年08月14日至08月22日。
决定日期
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