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曾生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
曾生旺
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全南交罚[2024]01003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01月26日,县道路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办在全南县老车站路段实施道路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曾生旺驾驶赣B1982N车辆搭载6名乘客由全南县城送至目的地全南县中寨乡。经执法人员查证,当事人曾生旺与乘客说好了按班车价的乘车费用并收取了10元的乘客费用(询问笔录为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一、五款,《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四章规定,责令曾曾生旺立即停止旅客营运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方式:缴纳罚款伍仟元整。期限:2024年01月26日至01月31日。
决定日期
202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