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钟良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
钟良毅
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全南交罚[2024]01008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02月2日,县道路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办在全南县茅山路段路段实施道路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钟良毅驾驶赣BS58L3车辆搭载2名乘客由广东省佛山市送至目的地全南县城。经执法人员查证,当事人钟良毅与乘客说好了送至目的地后支付乘车费用与支付方式,其中一名乘客用微信支付了100元定金(询问笔录为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一、五款和《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方式:缴纳罚款壹万元整。期限:2024年02月02日至02月29日。
决定日期
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