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以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工作的落实。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出具的行政建议函, 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五)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七)落实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完善全县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
(八)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能。负责食品药品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九)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产品质量安全监察、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接待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
(十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等其他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辖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承担使用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检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七)落实国家、省、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项。
(十八)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反垄断调查及组织指导执法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县本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全县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准入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19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事业编制38人;年末实有人数166人,其中在职人员9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75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组织对“食品安全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局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打击假冒商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组织执法人员围绕舆情反映的六个核桃、奥利奥、好吃点、海飞丝、大白兔、可比克、旺仔等商标品牌开展打击假冒侵权清除“山寨货”专项整治行动,以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场、学校周边超市、小商店、公路沿线小副食店为重点,对全县5家大型超市、311家食品经营单位、11个集贸市场、18家小食杂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疑似涉嫌商标侵权4个品种67瓶白酒进行了核查。2.完成县三级食品安全抽检335批次。对所有的检验结果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食品抽检的复杂性,编制的计划不够精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超出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2.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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