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价格监管、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监督、商务行政执法、知识产权、反垄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划和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县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全县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商品或服务违法违规、国内商品贸易领域和涉外商务领域违法违规、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消费环境建设,牵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强县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
(九)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承担组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县委、县政府重大接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
(十一)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全县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管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负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依法承担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监督执法。
(十六)开展对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经营者和中介服务的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负责所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监督。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9个派出机构,2个事业单位。
编制人数91名(其中:行政编制59人、工勤编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在职人数76人,行政在职人数48人,事业在职人数28人。退休人员8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11001市监局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3-03-01(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特定目标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26.35万元;其他收入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特定目标项目开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3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7.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万元,项目支出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10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特定目标项目开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1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3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5.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8万元,减少0.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8.7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8.77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6辆,食品检测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120.34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食品检测项目等项目支出,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7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99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申报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非税执收成本,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红盾护农,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其他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食品安全检测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项目,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市场秩序,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质量基础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现有执法执勤车已到报废年限,需要更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行政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督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四)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五)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六)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支出。
(八)化妆品事务: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质量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一)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