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两节”特别是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食品购销旺、消费种类繁多、群体聚餐激增,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期。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责任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精心部署“两节”食品安全工作。要深入分析“两节”期间食品供求特点,全面梳理本辖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有针对性开展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加强执法检查,深挖细查“两节”期间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协作,各司其职,结合已经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找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是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对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禽蛋制品、调料和调味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水饺、元宵、汤圆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结合实际,提高监督抽检频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二是要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比较集中场所、环节开展突击检查、例行检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伪造包装、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三是要针对旅游景点餐饮店,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严格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要依法、及时、彻底处置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防再次流入市场。五是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力衔接,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努力优化“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环境
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继续深入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保持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增强群众科学消费、健康饮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预警信息,对检查面大、影响面广的检查活动,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及时主动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面广、震慑作用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密防范“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