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审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1、全局各股室工作人员以及涉密的其他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严守国家秘密,积极同危害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2、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电报、资料、图表、记录、档案、书刊等,都必须登记编号、严格保管,存放在有保密设施专柜或其他安全可靠的地方。
3、加强秘密文件的管理。秘密文件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4、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传阅秘密文件由保密专职或兼职人员统一掌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5、秘密文件必须在阅文室或办公室阅看。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文件。
6、不得私自翻印、复制、抄录和转发秘密文件。确需翻印、复印、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由专职或兼职保密人员监印,印好后原稿归档,并对复印件按原件密级要求进行管理。
7、不准在普遍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以及报刊投稿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8、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得上网,上网信息严格审批。谁上网谁负责,涉密网与公众网物理隔离,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9、保密分管领导李显萍负责监督日常保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