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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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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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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全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全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涉农法律法规;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及农村环保能源、农垦、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主管全县果苗调运工作,参与果苗质量督查;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项目规划,提出相关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实用人才科技教育。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五)加强农业执法的力度;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查处坑农、损农、害农的案件,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行业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兽药、饲料、兽医卫生监督以及渔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贯彻执行畜禽屠宰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辖区内畜禽屠宰行业具体产业政策的落实措施,按上级规划做好辖区内规划的实施工作。

(十)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监督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上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安排、计划审批;督促检查、验收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三)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承担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农业生产工作。负责“平安渔业”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饲料企业、粮食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农业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拖拉机(变型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平安农机”活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十四)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负责农业生产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预防和治理。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内设6个站(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综合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接待、文书档案和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务、财务、信访、保密工作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文稿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机关公文审核;负责调研、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牵头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制订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机关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对乡(镇、场、公司)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

(二)农业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

负责农村能源建设规划与实施,农产品产地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对农作物种子质量鉴定。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果业的发展规划,主管全县果业调动工作,参与果苗质量督查,主管全县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果业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研究拟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畜牧业饲养、疫病防控及负责全县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组织全县畜牧兽医新技术培训工作;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负责动物疫情监测、报告;为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技术提供服务指导、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应用、全县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等。规划、组织协调水面开发和负责特种水产工程的实施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水产品综合加工利用与开发;指导水产种苗繁育、鱼病防治工作;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产服务体系建设。

(三)农村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编制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协调、宣传、指导、服务、考评、验收等;为县委、县政府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决策做好参谋。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垦体制改革工作。

(四)科教股。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牵头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开展全县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五)项目股。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

(六)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规划选址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禽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监督管理等工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落实国家补贴政策等。负责野生植物监督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对水产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

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按照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负责做好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监督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并组织安排相关办理工作,发放农业行政许可证;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核审批的转交与联络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复议等工作。

2021年,全南县农业农村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97,其中: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编制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4人、工勤编制9;实有在职人数97,退休人员81人。

第二部分全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5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5.32万元事业收入21.25万元,其他收入66.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58.7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3.3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13万元,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支出837.20万元;项目支出185.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1022.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3.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37.2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5万元,病虫害控制2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5万元,执法监管26.46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1万元,农村社会事业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6.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7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8.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5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4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6万元,农林水支出926.36。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5万元,病虫害控制2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5万元,执法监管26.46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1万元,农村社会事业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1.82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0.04万元,减少0.0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1其中:农业执法用车实有数1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辆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立,项目实施产生的作用和意义: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引导群众改变不良习惯,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实现村庄内外、庭院内外、家里家外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2)立项依据根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立

3实施主体农业农村局新村办

4)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建设项目在全县 9 个乡镇内实施,围绕改善和提高我镇城乡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农村;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组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队伍,配齐村组保洁人员。充分遵循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小组聘请保洁员,将垃圾收集池垃圾转运到垃圾中转站处理,同时负责村、组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镇对村、组保洁人员实行月督查、月考核制度。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经费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农村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实现村级保洁全覆盖,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和无害化外理率较大幅度提高;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支撑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全县 9 个乡镇内实施

9个乡镇

时效

2021年度完成

>=80%

效益指标

社会

效益

美化村庄环境及进一步带动村民就业

得到提高

可持续影响

加强项目质量安全

良好

满意度

满意度

全县人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满意度

>=95%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安排因公出国支出。

公务接待27.5万元比上年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新购置公务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支出。

5)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农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6)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检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7)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8)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9)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1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其他农业农村相关支出

【3607】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元转万元)_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