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县城市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主要职责是: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已移交的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管理;指导单位庭院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环境卫生方面的执业资质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施工现场外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城市余土调剂清运、排放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停车场、洗车场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设置
(6)负责“门前六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县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方面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检查、考核。
(8)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城市房产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城市水务管理(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环境保护管理(临街商铺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商业店铺等喷漆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城市市场监督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群团、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度全南县城市管理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全南县城市管理局、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全南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全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5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小计12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3人,包括行政编制在职人数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在职人数0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39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7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886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5.91万元;其他收入13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886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0.9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4.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9.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0万元;项目支出7938.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9.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4万元、资本性支出7398.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84.27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城乡社区支出7248.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5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5万元;资本性支出739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73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5.9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484.27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711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6.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9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4.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9.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0万元;项目支出780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4.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4万元、资本性支出7398.6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92万元,增长480.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楼租赁费41.5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为1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7辆,多功能抑尘车1辆,高空作业车2辆,环卫清洁车辆2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全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费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全南县于2018年8月通过招投标实施了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目前运维绩效服务费约3876.99万元/年,合作期限为15年(2018年9月15日-2033年9月14日)。目前全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面积约450万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县城区、乡镇、垃圾填埋场三部分,由中标企业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及终端处理,实现了“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模式。全县9个乡镇86个行政村全部纳入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了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⑵立项依据:全府办〔2018〕72号、全府办抄字〔2020〕251号。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公司是北控城市服务(全南)有限公司。
⑷实施方案:全南县城区及乡镇总服务面积约450万平方米,包含道路、公共场所、小街小巷、城中村、无物业小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中转站管理及消杀除臭、公共绿地保洁(包括绕城公路绿地)、河道保洁、公共厕所管理、牛皮癣清理、护栏保洁等服务。
⑸实施周期:2025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876.99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9.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3.88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0万元,比上年减少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旧车报废,购置新车后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