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县城区行政管理执法工作。
(二)负责行使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管理执法工作。
(三)依法集中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生态环境管理方面临街商铺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视频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4)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其他依法确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处室5个,分别为:综合股、办案中队、巡查一中队、巡查二中队、巡查三中队。
编制人数小计2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小计2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人,包括行政编制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在职人数0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16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63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4万元;其他收入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63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5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4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5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城管大队非税执收成本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执法大队罚没收入
⑵立项依据: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县城区行政管理执法工作。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⑷实施方案:通过非税执收成本收入项目,确保单位人员及其他办公支出能正常运转,保障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市容环境整治、道路扬尘治理和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好城市良好的市容市貌。
⑸实施周期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8.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99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