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亮化设施、农贸市场、市政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服务中心内设处室1个,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2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小计8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9人,包括行政编制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在职人数0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19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69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1)
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2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49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09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9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0万元;项目支出16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0万元;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4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8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0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3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6.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0万元;项目支出15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高空作业车实有数3辆,路灯维修工具车实有数3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梅子山日常管理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负责日常巡查、防火工作和设施维修、维护、保护梅子山森林公园内游客人身安全;保障公园内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⑵立项依据:全府办抄字【2018】310号。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⑷实施方案:改善和修复梅子山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公园的品质,实施了梅子山公园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包含边坡治理、道路修复、羽毛球场修复及苗木补种等。加强管护,保障公园内公共设施的完好率。
⑸实施周期:一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县梅子山公园的高效管理改善和修复公园基础设施,提升森林公园的品质。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比上年减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