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县城市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主要职责是: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已移交的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管理;指导单位庭院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环境卫生方面的执业资质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施工现场外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城市余土调剂清运、排放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停车场、洗车场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设置
(6)负责“门前六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县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方面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检查、考核。
(8)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城市房产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城市水务管理(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环境保护管理(临街商铺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商业店铺等喷漆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城市市场监督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群团、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内设股室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编制人数小计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事业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人,行政在职人数4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6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4.68万元,主要原因为工程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44.68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96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4.68万元,主要原因为工程项目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87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48.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万元、资本性支出6664.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3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5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0.6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4万元;资本性支出66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01.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89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44.68万元,主要原因为工程项目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6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8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0.6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9万元;项目支出680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78.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万元,资本性支出6664.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650.1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50.1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4万元,下降22.31%,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32.43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7.27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305.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单位:如台、个、辆等)。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预算安排项目9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879.28万元,其中:全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费3876.99万元,全南县城区绿地养护项目984万,全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1484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50万元,全南县城区新增绿地养护服务费305.16万元等。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全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费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全南县于2018年8月通过招投标实施了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目前运维绩效服务费约3876.99万元/年,合作期限为15年(2018年9月15日-2033年9月14日)。目前全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面积约450万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县城区、乡镇、垃圾填埋场三部分,由中标企业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及终端处理,实现了“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模式。全县9个乡镇86个行政村全部纳入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了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⑵立项依据:全府办〔2018〕72号、全府办抄字〔2020〕251号。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公司是北控城市服务(全南)有限公司。
⑷实施方案:全南县城区及乡镇总服务面积约450万平方米,包含道路、公共场所、小街小巷、城中村、无物业小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中转站管理及消杀除臭、公共绿地保洁(包括绕城公路绿地)、河道保洁、公共厕所管理、牛皮癣清理、护栏保洁等服务。
⑸实施周期:2023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876.99万元。
⑺绩效目标
改善城区环境,为市民提供优良的休闲、娱乐环境,满足市民休闲需要。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5.89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3-03-01 (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