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亮化设施、农贸市场、市政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2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7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8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54万元,主要原因为非税执收成本收入、其他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53万元,其他收入1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5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98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54万元;其他收入1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万元,主要原因为非税执收成本收入、其他收入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3.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2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7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2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5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54万元,主要原因为非税执收成本收入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万元;项目支出6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3.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6.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5.7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雾炮车实有数1辆,高空作业车实有数3辆,路灯维修工具车实有数3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日常路灯及景观灯维修材料、环境卫生监管考核、梅子山日常管理、城区绿地养护监管、多功能抑尘车运行经费、城区立体停车场管理等项目支出,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预算安排项目1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802.302万元,其中:日常路灯及景观灯维修材料300万元,环境卫生监管考核30.2万元,梅子山日常管理20万元,城区绿地养护监管32.9万元,多功能抑尘车运行40万元,城区立体停车场管理21.682万元,办公租赁费1万元,高空作业费4.8万元,车辆运行费5.6万元,聘用人员支出81.12万元,非税执收成本收入135万元,其他收入资金130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路灯及景观灯维修材料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负责城区路灯、景观灯的规划、安装调试、管理维修;依法审核、城区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2)立项依据:全府办抄字(2021)449号
(3)实施主体: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提升路灯(亮化)设施管理水平,能够确保城区整体亮灯率达98%以上;加强管护,确保路灯(亮化)设施的完好率;狠抓巡查,突显路灯(亮化)设施的科学合理。
(5)实施周期:一年
(6)本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县城区路灯及景观灯维修材料亮化率98%以上。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2.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7.4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3-03-01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