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工作,城市建设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城区行政管理执法工作。
(二)负责行使城市建成区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管理执法工作。
(三)依法集中行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权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综合股、办案中队、巡查一中队、巡查二中队、巡查三中队。编制人数小计20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8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9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9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67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6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62万元;其他收入1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67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6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项目支出50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9.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1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9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9.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项目支出34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4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0万元以下大型设备0 (单位:如台、个、辆等),具体为:执法执勤用车。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安排项目5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508.384万元,其中:2023年城市管理执法车辆运行经费14万元,2023年临聘人员支出238.08万元,2023年城管执法专项经费6.304万元,2023年非税执收成本90万元,2023年城管大队其他收入资金160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8.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99万元,比上年增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