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以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变更、收购、收回、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自然资源资产收益;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统筹全县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质勘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全南县自然局内设处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修复股(详细规划与用途管制股)、矿产管理与服务股。下辖1个副科级参公单位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2个股级事业编单位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9个股级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分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9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5人,事业编制人数80人。实有人数小计8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2人,行政在职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7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1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30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3.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其他收入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0万元,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30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3.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1.7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7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4.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7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1.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4.2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一般公用经费只减不增,过紧日子。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人员工资稀土协管员工资及人身意外保险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人员工资、稀土协管员工资及人身意外保险费用,涉及全县9个乡镇86个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稀土防盗采监测巡查。
⑵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2]8号),《赣州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管理暂行办法》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单位
⑷实施方案:做好全县土地违法查处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全县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⑸实施周期:1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26.022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6万元,比上年减少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一般公用经费只减不增,过紧日子。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
(三)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