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0月25日办理了全南县生活及餐厨垃圾废弃物资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号:用字第360729202310003号,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6315.75㎡,位于全南县金龙镇来龙村生活垃圾填埋场。
由于该地块拟另建设其它项目,全南县生活及餐厨垃圾废弃物资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无法继续建设,现县城市管理局申请将原核发的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729202310003号)作废,予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之内,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受理电话:0797-263180804
全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