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大吉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吉山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大吉山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公共管理,加强公共安全,加强政务服务,领导基层自治,动员社会参与,加强财税管理,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度大吉山镇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大吉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6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5人。实有人数小计9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8人,包括行政编制在职人数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在职人数0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26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2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大吉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55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77万元;其他收入19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大吉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55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7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4万元、资本性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81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28万元、资本性支出29.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6万元;农林水支出44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1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6.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93万元;资本性支出35.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大吉山镇人民政府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36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77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1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44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26万元;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4万元、资本性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81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8万元、资本性支出29.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4万元,增长38.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为4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村级保运转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日常运转以及人员薪酬,帮助基层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基层群众增收致富;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群众
⑵立项依据:保障村委会日常工作运转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大吉山镇人民政府
⑷实施方案: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由乡镇具体落实
⑸实施周期:一年
⑹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促进村委会自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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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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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村级支出_村(社区)运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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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915-全南县大吉山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全南县大吉山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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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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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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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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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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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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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障村、社区日常运转,及时拨付运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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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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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发放村级保运转补助经费、乡镇社区运转补助经费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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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村级个数 |
=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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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社区个数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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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转保障天数 |
≥3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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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村级、社区运转达标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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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日常经费、社区日常经费足额保障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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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村、社区工作开展及时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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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和谐社区,保障村级日常工作运转 |
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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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居民满意度 |
≥90% |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大吉山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0.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3.90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比上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915001大吉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