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劳动监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劳动监察局主要职责是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5、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6、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8、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劳动监察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劳动监察局人员基本情况: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实际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劳动监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工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劳动监察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工作经费。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4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全南县劳动监察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工作经费。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劳动监察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74.21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十)2023年本部门本年度重点项目。
⑴项目概述:劳动保障监察办公经费。
⑵立项依据: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劳动监察局
⑷实施方案:劳动保障监察办公经费,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投诉举报案件下降,投诉举报结案率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⑸实施周期:一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23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劳动者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100%,追讨农民工工资数额≥100万元,服务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98%,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劳动监察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结合实际更新,不要删除此部分)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