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南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南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市全南县金龙大道39号,电话:0797-2608080,邮编:341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南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我局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南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县公安局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管理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我局通过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办理公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结果。2020年共上报数据2万余条。
3、执行公开。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南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专栏先后公开2020年度部门(含下属单位)财政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等。
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南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法律法规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规范受理程序,形成“多点接收,规范处理、内部审批、统一反馈”的工作机制,明确申请办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规范处理。二是建立法制审核机制。政务公开部门与法制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特殊、疑难申请,在答复前由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三是建立便民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供咨询服务,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通畅,最大程度减少行政争议。
2、受理情况分析。2020年,我局无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公安部《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印发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县政府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我局对所有户籍管理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进行梳理,制定了《全南县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南公安”专栏公开,并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此外,扩大公开力度,在“全南公安”微信公众号提供申请人查询居民身份证办证进度和车辆违法信息查询,实现身份证办证全流程公开。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同时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县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定期对网站各栏目运维管理情况、对外公开信息及保密审查情况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2020年,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南公安“政务公开”专栏共公开信息299条,已成为公众了解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的重要渠道。
2、公开方式多样化。以“全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为龙头,集微博、头条号、抖音等多渠道的全南公安新媒体矩阵,充分运用图文、短视频等互联网表达方式,全年共发布作品400余条,总关注人数1.9万余人,新媒通平台传播力和影响力与日俱增。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县公安局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工作督导和推进。坚持季度通报检查机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年我局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
3、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服务窗口以及县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构,县局指定了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编发等日常工作,各业务单位和各派出所均指定1名信息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1 |
13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0 |
1252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6 |
+34 |
435 |
行政强制 |
37 |
+8 |
87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712.320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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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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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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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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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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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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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意识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落实政策解读源头机制,进一步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避免发生文件发布不及时或解读不同步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全南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全南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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