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统计局机构设置
全南县统计局是全南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人员编制20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12个。
一、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建立、健全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和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六)负责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政工、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管理本局固定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评聘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股(统计执法大队)
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监督;负责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专项调查;管理统计报表数据处理,自动化网络建设,负责统计数据库存的建立和维护及行政区划的管理;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统计行政听证等工作;完成上级统计机构下达的统计案件查处任务;加强对基本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三、县统计局直属管理单位
县统计普查中心:加挂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为全南县统计局所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种植面积调查、农产量调查和农村经济各项调查统计任务;承担经济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更新,参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的有关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组织和开展统计信息交流等职责。
四、单位领导
巫昱柱(统计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
邱逢平(统计局局长):主持行政业务工作。
陈姝娉:协助局长分管党建(组织工作)、办公室(含统计保障、教育培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含廉洁全南建设)、深化改革、统战、群团工作、服务企业、公共机构节能、信访、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含五型政府建设)、城镇化建设、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社会科技统计、劳动力调查、财务、工会、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监测统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工作。
曾金东:协助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含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科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网格化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征地拆迁、综合兼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核算、能源统计(含报表和核算)、贸易外经统计、服务业统计、城乡住户调查、农业统计、区划与城乡代码、设管三新、基本单位、网络网站、统计调研与统计信息等工作。
谌伟华:协助局长分管依法治县、统计法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2631435
办公地址:全南县城含江路14号(县政府大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