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陂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陂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责。(3)教育和管理职责。(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责。(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2.政府职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陂头镇人民政府。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08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6人;年末其他人员1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948.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01.01万元,较2019年增加1382.16万元,增长88.2%;本年收入合计2547.67万元,较2019年增加1530.4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等部门收入合并至政府,导致收入大幅度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47.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948.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168.99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3.48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等部门支出合并至政府,导致支出大幅度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779.69万元,较2019年增加378.68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等部门支出合并至政府。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78.52万元,占68.2%;项目支出690.47万元,占3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9.47万元,决算数为254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9.37万元,决算数为123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等部门支出合并至政府,导致政府整体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万元,决算数为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使用。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37.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时未单独列支城乡社区支出,导致全年支出中无此类预算资金可使用。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218.71万元,决算数为2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4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0.52万元,较2019年增加225.91 万元,增长27.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等部门支出合并至政府。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3.43万元,较2019年减少81.92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等部门支出合并至政府。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27万元,较2019年增加17.11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等部门支出合并至政府。
(四)资本性支出7.3万元,较2019年减少5.25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产购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47万元,决算数为55.44万元,完成预算的70.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3.17万元,下降19.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25万元,决算数为40.39万元,完成预算的75.85%,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0.6万元,下降20.79%,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合理缩减公务接待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合理缩减公务接待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95批,累计接待38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2万元,决算数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的59.6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57万元,下降14.59%,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合理缩减三公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合理缩减三公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67万元,增长26.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等部门支出纳入政府全年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工具车。
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 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我单位已开展2020年度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如下:
(一)树立绩效意识,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不论参评项目涉及资金多少,都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
(二)合理利用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以绩效为准则,以结果为导向,对财政支出、民生项目支出进行评价,促进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使用成效。
(三)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化、透明化。评价结果有公开、评价结果有反馈都较为客观地反映了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方面强化了部门内部监督,另一方面强化了部门活动的社会监督,从而建立高效、透明的政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