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5.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6.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7.做好交通安全和道交委工作;
8.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9.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单位设立 12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宣教科、装备财务科、秩序科、信息中心、车管所、事故中队、城区中心、机动中队、公路巡逻中队、南迳中队、陂头中队等。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2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一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1276.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03.5万元,减少100%;本年收入合计1276.6万元,较2021年增加309.14万元,增长31.95%,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业园红绿灯建设和工资收入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76.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 127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276.6万元,较2021年增加205.64万元,增长19.2 %,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业园红绿灯建设和工资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03.5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86.6万元,占93 %;项目支出90万元,占7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4.78万元,决算数为12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7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6 %,主要原因是:增加辅警经费等开支。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4.78万元,决算数为116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4%,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业园红绿灯建设和工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20.11万元,较2021年增加172.29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增加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9.39万元,较2021年增加140.32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尚未支付的网络费办公费等各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万元,较2021年减少5.66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支付医疗费等。
(四)资本性支出26.08万元,较2021年减少157.44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付历年所欠的设备款。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37.86万元,决算数为37.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24.35万元,增长18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3万元,决算数为 ?2.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45 ?万元,增长28 %,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和外单位来访学习交流业务经验。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过紧日子,压减开支,在预算范围内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累计接待2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部门检查和外单位来访学习交流业务经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和报废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和报废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5.83万元,决算数为35.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23.9万元,增长200 %,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帐并入县帐,往年的决算数没有合并,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2万元,下降1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6.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08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6个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4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276.29万元的58%。
组织对“交通事故违法案件检验费”、“值勤岗位津贴”、“工业园管委会路口红绿灯与立新村旁红绿灯及电子抓拍系统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85万元。所有项目均采用自评和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未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均已基本达成,各项工作均平稳有序的进行,资金的总体执行率为100%,有力的为全南公安交管工作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2022年度公安满意度和安全感成绩双双位列全省第二名、全市第一。
组织对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综合各项指标,我大队在财务管理上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在预算执行上,年初部门预算支出为1276.59万元,实际执行为1276.59万元,执行率为100%。2022年我大队积极争取本级资金落实,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作均有条不紊的开展,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我大队对2022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得分为90分,自评结果为优。(报告见附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要求,我部门对2022年度6个项目支出组织对“交通事故违法案件检验费”、“值勤岗位津贴”、“工业园管委会路口红绿灯与立新村旁红绿灯及电子抓拍系统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740.85万元。(报告和自评表见附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组织对“交通事故违法案件检验费”、“工业园管委会路口红绿灯与立新村旁红绿灯及电子抓拍系统项目”等。(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培训支出: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