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棄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
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bet36体育在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
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6名,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员11人,临聘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全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53万元,非税收入10.4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全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2.9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5.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项目支出297.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94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项目支出297.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2.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预算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占用国有资产总额32.50万元,其中:全部为通用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产出指标,按月发放优抚对象的补助资金以及在职人员的工资;效益指标,增加退役军人的收入,稳定涉军群体;满意度指标,提高退役军人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满意度。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1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共有8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义务兵优待支出支出: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三)退役士兵安置支出: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