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龙源坝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源坝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龙源坝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
龙源坝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公共管理、加强公共安全、加强政务服务、领导基层自治、动员社会参与、加强财税管理、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本部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一个,为全南县龙源坝镇人民政府。
2.人员情况: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34名。实际行政编在职人数27人,事业编在职人数28人。西部志愿者、公共基层服务专岗人员、党建文明宣传员及乡镇护林员22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4人,临聘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龙源坝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9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1.11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其他收入较上年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龙源坝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191.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47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626.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4.23万元;项目支出49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1.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万元;农林水支出24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56万元;其他支出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62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4.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龙源坝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111.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8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万元;农林水支出24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56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47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626.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4.23万元;项目支出41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继续响应上级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缩减开支,减少办公费用,并且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全南县龙源坝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森林防火应急保障用车1辆,消防用车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2024年度基层组织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日常运转以及人员薪酬,帮助基层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基层群众增收致富;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群众。
⑵立项依据:根据相关文件及乡镇实际情况设立。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龙源坝镇人民政府。
⑷实施方案: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由乡镇具体落实。
⑸实施周期:1年
⑹年度预算安排:246.676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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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日常运转以及人员薪酬,帮助基层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基层群众增收致富;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群众。预算安排为: 1.村、社区保运转经费24万元 2.村民小组长工资26.88万元 3.5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生活补贴5.88万元 4.妇女小组长工资26.88万元 5.村干部工资报酬补助155.436万元 6.农村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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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基层组织村干部、妇女小组长、村民小组长 |
>=200人 |
质量 |
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工资、村书记报酬发放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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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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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
通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辐射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
经济效益 |
增加村集体年经济收入 |
>=8万元/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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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生态效益 |
维护当地绿色生态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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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项目完成后可持续利用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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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全南县龙源坝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5万元,比去年增加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40.06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4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增长3万元,主要原因是:需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支出。主要是农村综合改革中的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