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乡镇卫生院是乡(镇)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中枢,自产生以来,其职责担负的是数十亿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全南县南迳镇中心卫生院内设股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全科门诊、中医馆、住院部、检验科、影像科、公卫科。
编制人数小计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2人,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南迳镇中心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3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3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南迳镇中心卫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3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全南县南迳镇中心卫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3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专用车辆1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购买预算。
(九)单位其他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未安排项目支出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全南县南迳镇中心卫生院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