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乡镇卫生院是乡(镇)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中枢,自产生以来,其职责担负的是数十亿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全南县城厢镇小慕卫生院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公卫科、预防接种科等。
编制人数小计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9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城厢镇小慕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8.03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城厢镇小慕卫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2.7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5.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资本性支出13.5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4.57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全南县城厢镇小慕卫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3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增加4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专用车辆1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项目支出。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小慕卫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与上年安排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与上年安排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与上年安排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与上年安排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各级各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二)卫生健康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