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全南县卫计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全南县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全南县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卫计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卫计委是主管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事宜等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卫计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委本级、计生协会和3个二级下属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职数12名。实际在职人数43人,退休人员29人, 遗属补助1人。
第二部分 全南县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全南县卫计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167.86万元,较上年增加1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7.86万元,较上年增加153.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全南县卫计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167.8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2.88万元,较上年增加8.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3.08万元(较上年减少29.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退休2人、调出1人、死亡1人)、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8万元(较上年增加67.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等原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2万元(较去年减少3.9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发放);项目支出1594.98万元(较去年增加145.69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调整,列入我单位预算内);其他资本性支出14.1万元,较去年减少5.8万元,主要办公设备采购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7.4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3.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2万元;项目支出1594.9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全南县卫计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02.86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调整,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万元,医疗卫生与卫生健康支出1995.1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县卫计委机关运行经费4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4.1万元。均为货物采购预算14.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南县卫计委国有资产总额533.2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207.9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年末价值61.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25.34万元(包括办公设备207.67万元,办公家具85.56万元,其他设备32.11万元等)。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资金1005.667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一般公务接待开支。
第三部分 全南县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共有8张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