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全南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全南县人民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全南县人民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南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是全南县120急救中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医院,是赣南医学院、赣州卫生学校教学医院。医院主要职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件的抢救;接收基层医疗机构的转诊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医院现有办公医疗用房建筑面积30588.38平方米,其中有医技大楼一栋,住院大楼一栋,内三科住院部一栋。医院现有编制床位360张。现有救护车7辆,1辆公务用车。
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445人,编制人数为165个,现有在编人员数141人(其中含请长假人员13人),有无编制聘用人员299人。现有退休人员85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
第三部分 全南县人民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187.9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096.8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经营收入增加4068.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技术提升,医疗收入提高;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091.2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13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就医工作需求大,招录多名在编医务人员,增加了医院的人员经费补助。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5187.9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增加4205.9万元,主要是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技术提升,部门经营收入增加。
1.按支出功能科目(款级):公立医院支出15187.9万元,其中医疗业务成本支出14096.7万元,较2018年增加406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91.2万元,较2018年增加137.3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基本支出1518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万元(其中离退休医疗费15.7万元,遗属补助3.2万元,独生子女奖励金4.2万元),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659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90万元主要原因是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技术提升,增加了日常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091.2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增加13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90.8万元,比2018年增加1877.87万元,主要原因是搬迁新医院,就医环境改善,就医设施逐渐完善,增加了日常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总额3990万元,主要用于临床医疗事业的发展,包括:办公设备113万元,购置医疗设备专用设置购置368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9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院占用国有资产总额9500.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价值未办理移交手续未入财务账,年末价值暂估8245万元,车辆7辆,其中6辆救护车,1辆公务用车,年末价值142.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年末价值595.07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282.5万元,机械设备1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年末价值6899.3万元,家具、用具年末价值434.26万元,无形资产年末价值386.56万元。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医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全南县人民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共有8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统计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二、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人民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