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信用修复一件事”
二、联办范围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以及权限内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三、申报条件
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并满足修复条件后,即可向失信行为认定单位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四、办理方式
线上: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各有关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和赣服通进行办理。
线下:可通过常住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转办。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各有关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或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根据修复指引进行办理。(2)线下申请:在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提供转办服务。
(二)受理。(1)线上受理:行政处罚信息由“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按规定受理。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申请由认定单位按规定受理。(2)线下转办:综合窗口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根据信用修复事项分工,通过线上方式转认定单位办理。
(三)审核。“信用修复一件事”各修复事项由认定单位依法依规审核认定,并在办理时限内出具审核认定结果。
(四)反馈。在办理时限内将审核认定结果反馈给申请人。按相关规定停止(撤销)对修复成功的信用主体公示或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修复指南》未尽事宜,详见“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