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市久晴无雨
森林火险等级高
我市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
就全力防范应对
确保全市林区安全稳定
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工作指示
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严格落实以下预警响应措施
1.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3.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在进山入林关口设卡检查,强化火源管控,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4.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
5.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保持战备状态。
公众须知
1. 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2. 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烤火、玩火;
3. 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烧电焊等动火作业;
4. 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等;
5. 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点蜡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6. 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12119。禁火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来源:赣州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