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2025年一季度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房租费、物管费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但每个季度最多不超过1万)给予补助。 经全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审,现就拟补助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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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七天,其中工作日不得少于5天)。 | |||||
举报电话:0797-2633390,联系人:李玉烨。 单位:元 |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2025年一季度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房租费、物管费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但每个季度最多不超过1万)给予补助。 经全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审,现就拟补助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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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七天,其中工作日不得少于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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