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拟对华星氟化学有限公司水尾山萤石矿15万吨年原矿改扩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进行审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08831
通讯地址: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全南县含江路74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编制单位 |
拟批复日期 |
华星氟化学有限公司水尾山萤石矿15万吨年原矿改扩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 |
全南县城厢镇水尾山 |
华星氟化学有限公司 |
赣州伟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3日 |
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