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镇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防溺水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长效机制,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经研究,成立“金龙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熊 凯(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胡振银(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金勇(人大主席)
谭启华(党委副书记)
汤慧芳(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罗 翔(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赖朝君(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佳宾(党委纪委书记)
钟 艳(组织委员)
陈秀芳(人大副主席)
傅志祥(副镇长)
廖龙飚(副镇长)
陈纪添(副镇长)
谭金明(司法所长)
郭文泉(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黄淑丹(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阶彬(全南二中校长)
何维超(全南三中校长)
李道煌(木金中心小学校长)
李 悦(妇联副主席)
占 丽(团委副书记)
徐鑫月(宣传干事)
温永芳(综治干事)
肖观品(水务员)
李 林(安全生产干事)
黄庆忠(东风村支部书记)
黄文明(黄金村支部书记)
黄永财(水口村支部书记)
黄房清(木金村支部书记)
钟传丽(增坊村支部书记)
黄才正(合头村支部书记)
钟财娇(陂头村支部书记)
月金星(烧斗村支部书记)
缪继伟(天龙村支部书记)
缪昌龙(树垇村支部书记)
邱志敏(立新村支部书记)
刘奎元(松山村支部书记)
徐海标(员山村支部书记)
曹群旺(河背村支部书记)
缪建平(含江村支部书记)
钟卫东(来龙村支部书记)
张美洪(岗背村支部书记)
钟良忠(兆坑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汤慧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调度各项工作,由镇教育干事徐鑫月、安全生产干事李林、水务站干部肖观品根据工作要求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分工管理,明确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各行政村要通过设置危险水域警示牌、发放《预防溺水 珍惜生命——致金龙镇广大家长的一封信》、转发防溺水微信公众号、张贴防溺水宣传画、悬挂防溺水横幅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3、各行政村要成立防溺水巡防队伍及志愿者队伍,按照网格化分片原则,组织镇村干部严格落实危险水域巡逻巡查制度,对易发生溺水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每日至少开展4次以上安全巡逻巡查工作。
3、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一)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位人员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委会、镇政府或主管单位。学校、村委会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镇政府值班电话:2610063。
2、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3、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4、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治疗。
5、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第一时间如实向村委会、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力量
为建立我镇防溺水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切实贯彻中央、省、市、县的有关防溺水会议精神,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成立金龙镇防溺水应急救援队伍。
金龙镇防溺水应急救援队伍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陈纪添 |
男 |
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 |
13879713899 |
2 |
谌朋飞 |
男 |
全南县金龙镇财政所 |
15179756777 |
3 |
黄家祥 |
男 |
全南县金龙镇党建办 |
15847259249 |
4 |
黄剑峰 |
男 |
金龙镇林业站 |
13879727827 |
5 |
徐永明 |
男 |
金龙镇员山村(个体户从事货运) |
18720815611 |
6 |
钟海辉 |
男 |
全南县金龙镇规划所 |
18807071737 |
7 |
缪毅 |
男 |
全南县金龙镇微型消防站 |
13763959280 |
8 |
李林 |
男 |
金龙镇应急管理所 |
13979730209 |
9 |
陈志平 |
男 |
金龙镇综治中心 |
17779754377 |
10 |
叶悦 |
男 |
金龙镇退役军人事务所 |
15970761700 |
11 |
曾欣宇 |
男 |
金龙镇人武部 |
18679674352 |
12 |
钟锦艺 |
男 |
金龙镇综治中心 |
18279778788 |
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压实责任,严格追究
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落实而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宣传教育、预防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校长或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不及时,迟报、漏报、瞒报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水源管理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失职、渎职造成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