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促进我市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要求,全南县疾控中心(卫监局)按照统一标准持续开展美容美发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及动态监管工作。
2024年以来,县卫监局通过对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对全县35家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卫生等级评定,现将评定结果通报如下:详见附件(其中:C级35家)。
下一步,县卫监局将持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量化分级动态管理,指导各公共场所经营者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全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