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按照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安排,2024年9月27日—30日,全南县疾控中心(县卫监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辖区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等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情况,并随机抽查了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台账等各类资料。查看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情况、现场急救用品的配置情况、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根据检查情况,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下一步,全南县疾控中心(县卫监局)将持续加强对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职业卫生用人单位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全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