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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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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2025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3、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4、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6、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7、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劳动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城乡环境。

8、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镇机关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10、行使上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度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9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42人。实有人数小计103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8人,包括行政编制在职人数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在职人数0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29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33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数2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85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1万元;其他收入1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85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5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4万元;项目支出92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8万元、资本性支出31.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2万元;农林水支出64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71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3.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1.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5.51万元;资本性支出31.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85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5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2万元;农林水支出64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71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4万元;项目支出92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8万元、资本性支出31.11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2万元,增长18.44%,主要原因是:财力补助经费15万元并入机关运行经费导致较上年增长。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为4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村(社区)运转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日常运转,帮助基层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基层群众增收致富;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群众。

立项依据根据相关文件及乡镇实际情况设立。

实施主体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

实施方案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由乡镇具体落实

实施周期1

年度预算安排54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年度绩效目标

有效保障村级日常运转,及时拨付运转经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发放村级保运转补助经费

≤54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村级个数

18个

质量指标

村级保运转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村级日常经费足额保障率

≥9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8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保障村级日常工作运转

有成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居民满意度

≥85%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8.8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2.86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