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全南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

5.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7.公共服务。本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微信公众号:全南县民政局

二维码: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民政局办公室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

申请网址:https://www.quannan.gov.cn/qnxxxgk/qn8497/xxgk_bmtt.shtml

(一)依申请公开办理指南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全南县民政局4楼办公室

办公地址:全南县城厢镇金龙大道18

联系电话:0797-2607919

邮政编码:341800

邮寄地址:全南县城厢镇金龙大道18县民政局4楼办公室

电子邮箱:jxqnmz@163.com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或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网址:https://www.quannan.gov.cn/qnxxxgk/qn8497/xxgk_bmtt.shtml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民政局4楼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4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4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的,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7-2607919

通信地址:全南县城厢镇金龙大道18

邮政编码:3418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全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