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南县公安局编制了《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全南县公安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南县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s://www.quannan.gov.cn/qnxxxgk/qn9238/xxgk_bmtt.shtml)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全南县公安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部门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法规文件。包括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
5.行政执法。包括执法依据、执法动态。
6.公共服务。面向公民、企业和其它组织以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7.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具体参见全南县公安局编制的《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索引号、文件编号、分类、生成日期、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部门、标题、访问量、正文等内容。
1.索引号: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文件编号: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3.分类:根据目录分类由系统自动生成。
4.生成日期: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生成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生成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生成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
5.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6.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和限时公开。
7.公开范围:信息面向的主体,一般为面向全社会。
8.责任部门:信息的发布部门。
9.标题:发布的信息标题。
10.访问量:信息的点击量。
11.正文:信息全文(包含附件)。
(三)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渠道包括全南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全南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全南公安”政务新媒体及其它(报刊、广播、电视等)。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四)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全南县公安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全南县公安局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全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全南县金龙大道39号
联系电话:0797-2608080
传真号码:0797-2608080
邮政编码:341800
电子邮箱:qnxgaj@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797-260808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全南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全南县公安局领取,也可以在全南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全南县公安局办公室”,邮编:341800,地址:全南县金龙大道39号。
(2)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全南县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页面,选择“全南县公安局”为“接受申请的单位”,在线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全南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2608080,传真:0797-2608080。
(4)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受理机构确认。受理机构:全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797—2608080;办公地址:全南县公安局金龙大道39号六楼办公室。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全南县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南县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全南县公安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全南县公安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全南县公安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全南县公安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全南县公安局公开工作机构:全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金龙大道39号全南县公安局六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2608080;
邮政编码:3418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12389
通信地址:全南县金龙大道39号
邮政编码:3418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