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府办字〔2024〕22号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印发《全南县人才住房销售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南县人才住房销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南县人才住房销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根据《中共全南县委办公室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bet36体育在线-【官网直营网站】 @:印发<全南县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版)>》(全办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bet36体育在线:实际,制定本销售方案。
一、销售原则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全南县人才政策清单,按照“服务人才”的原则,限定购买对象,限定销售价格,限定销售房源,每户限购一套。
二、申购对象及条件
凡自2018年2月以来在县城区无住房和购房、建房记录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县城区购房政策:
1.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或初级职称及以上人才。
2.本土新培养人才达到引进人才标准的和本土现有人才符合引进人才标准的。
3.省、市驻县单位青年人才可以参照享受本县人才住房政策。
4.获得市级以上青年科技奖等荣誉的人才。
5.获得全南工匠以上称号的产业工匠或获得人事部门认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三、销售房源
销售房源位于全南县桃李春风人才公寓4号楼106套,梦想家园人才公寓2号楼140套,瑞安家苑人才公寓3-4号楼82套,共328套(户型、面积及套数详见附件1)。
四、销售价格
人才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市场价格由产权单位确定,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类人才购买的人才住房补贴按购房发票的20%,由购买人才住房的人才填写《全南县购买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和提交购房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交至县住保中心受理,经县财政局、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住保中心联合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将所需补贴资金拨付到县住保中心据实发放(详见附件2)。
五、申购审批程序
(一)申购所需材料
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由申请人填写《全南县人才住房申购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结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未婚者提供本人签名的未婚承诺书,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明和离婚协议。
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含购房、建房)状况证明(原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招录(聘)、调动等相关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企业人才出具企业引进、招录、聘用相关文件、合同和社保参保缴费等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自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文件,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证书等。
(二)审批及销售程序
1.申购报名。由申购人从县人社局公文交换电子邮箱qnrsldgwjh@163.com下载《全南县人才住房申购表》,密码:2032029,申购人据实填写表格,经所在单位和县人社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所需资料到县住保中心报名登记。
2.资格审批。县住保中心将审核后的申请购房汇总表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销售方式。根据申购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情况,由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南县云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全南县虔和实业有限公司制定具体的选房方式,报县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4.合同签订及缴款。确定房号次日起10天内缴纳定金2万元,并在缴纳定金10天内根据付款方式交付房屋首付款,并根据房源地段分别与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南县云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全南县虔和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5.办理按揭手续。备齐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半年银行流水、银行征信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银行或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按揭手续。
6.交房。工程竣工验收后正式办理交房手续,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缴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装修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六、付款方式
1.全额付款方式
选择全额付款的购买人,签订购房合同时缴交总房款的100%。
2.按揭付款方式
选择按揭贷款的购买人,可选择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其中商业贷款可通过商业银行办理按揭,首付比例按各银行规定执行。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优惠,具体优惠标准按市人才政策执行。
购房款缴交至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南县云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全南县虔和实业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
七、其他规定
1.此次销售的房屋税收及不动产办理等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人才住房购买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工作未满10年辞职或调离本县的须先退还已享受的购房优惠金额,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3.每户限购一套。共同生活的合法夫妻分别持有户口簿的,经过核实,合并为一户予以确认。
4.已享受住房保障和相关优惠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
5.购买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与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6.本方案由县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有关要求
1.严禁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人才住房。否则,一经查实,产权单位或经营者管理单位应当解除人才住房销售合同,收回购买的人才住房,自合同解除之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和人才住房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2.各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人才住房销售工作,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销售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全南县人才住房销售房源明细表
2.全南县购买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3.全南县人才住房申购表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