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7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全南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97-2630062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钟伴球 |
林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
全南县南迳镇武合村坑背组 |
全南县林证字(2007)第0406110012号 |
钟元波、钟海波、钟兴波 |
全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