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信息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的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2、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
3、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查处统计违法的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县统计局本级。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全部补助事业单位人员6人;退休人员8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县统计局预算总收入是185.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6.96元;其他收入18.9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县统计局预算支出总额为185.95万元(含单位组织收入安排18.99万元),其中:
1.按经济分类
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119.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9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2.按功能分类
具体支出情况是:统计事务支出153.3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6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
附件:统计局.XLS